您的位置: 国学智慧 -> 韩非子
    
 
外储说右上 第三十四 原文 译文(之八)
作者:原文 韩非子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10月15日 22:49    提交:kwora
 


原文:

  荆庄王有茅门之法曰:『群臣大夫诸公子入朝,马蹄践溜者,廷理斩其辀,戮其御。』于是太子入朝,马蹄践溜,廷理斩其辀,戮其御。太子怒,入为王泣曰:『为我诛戮廷理。』王曰:『法者所以敬宗庙,尊社稷。故能立法从令尊敬社稷者,社稷之臣也,焉可诛也?夫犯法废令不尊敬社稷者,是臣乘君而下尚校也。臣乘君则主失威,下尚校则上位危。威失位危,社稷不守,吾将何以遗子孙?』于是太子乃还走,避舍露宿三日,北面再拜请死罪。

  一曰。楚王急召太子。楚国之法,车不得至于茆门。天雨,廷中有潦,太子遂驱车至于茆门。廷理曰:『车不得至茆门,非法也。』太子曰:『王召急,不得须无潦。』遂驱之,廷理举殳而击其马,败其驾。太子入为王泣曰:『廷中多潦,驱车至茆门,廷理曰非法也,举殳击臣马,败臣驾,王必诛之。』王曰:『前有老主而不踰,后有储主而不属,矜矣。是真吾守法之臣也。』乃益爵二级,而开后门出太子。『勿复过。』

译文——————————

    楚庄王有外朝的法规是:“群臣、大夫、诸公子入朝,有马蹄踏到屋檐下滴水处的,执法官砍断他的车辕,杀掉他的车夫,”这期间太子入朝,马蹄踩到屋循下滴水的地方,执法官砍断他的车辕,杀了他的车夫。太子发怒了,进去向庄王哭泣道:“替我报仇,杀了执法官。”庄王说:“法是用来敬宗庙,尊社稷的。所以能确定法制,遵从法令,尊敬社稷的,是国家的臣子,怎么可以诛杀呢?违犯法制,废除法令,不尊敬社程的,是臣下凌驾君主之上,臣下侵犯君主。臣下凌驾君主之上,君主就失去威势,臣。下侵犯君主,君主的地位就危险。威势失去,地位危险,国家不能保有,我将拿什么传给子孙?”于是太子就回头跑开,躲避到外面露宿了三天,面北一再拜请给予死罪。

    另一种说法:楚王急召太子。——楚国法令规定,车子不准坐到第二道门。——天下着雨,院子里有积水,太子就把车子赶到了第二道门。执法官说:“车子不能到达第二道门。到达第二道门是不合法的。”太子说:“国王召唤得很急,我不能等到没有积水。”接着就赶马向前。执法官举起兵器刺向太子的马,摧毁太子的车。太子进去,对楚王哭诉道:“院子里积水、很多,我赶车到了第二道门。执法官说不合法,举起兵器刺我的马,毁我的车。父王一定要杀了他。”楚王说:“前有年老的君主,他不越规办事;后有接位的太子,他也不去依附,贤啊!这真是我守法的臣子。”于是就给执法官加了两级爵位,开了后门让太子出去,说;“不要再犯类似的错误。”

     下一篇:外储说右上 第三十四 原文 译文(之九)
     上一篇:外储说右上 第三十四 原文 译文(之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