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 国学智慧 -> 吕氏春秋 |
| 《吕氏春秋》卷二十二 慎行论第二——无义(原文) |
| 作者:吕不韦 来源:《吕氏春秋》 时间:11月16日 21:37 提交:kwora |
|
无义 二曰:先王之於论也极之矣。故义者,百事之始也,万利之本也,中智之所 不及也。不及则不知,不知趋利。趋利固不可必也。公孙鞅、郑平、续经、公孙 竭是已。以义动则无旷事矣,人臣与人臣谋为奸,犹或与之,又况乎人主与其臣 谋为义,其孰不与者?非独其臣也,天下皆且与之。 公孙鞅之於秦,非父兄也,非有故也,以能用也。欲堙之责,非攻无以。於 是为秦将而攻魏。魏使公子卬将而当之。公孙鞅之居魏也,固善公子卬。使人谓 公子卬曰:“凡所为游而欲贵者,以公子之故也。今秦令鞅将,魏令公子当之, 岂且忍相与战哉?公子言之公子之主,鞅请亦言之主,而皆罢军。”於是将归矣, 使人谓公子曰:“归未有时相见,愿与公子坐而相去别也。”公子曰:“诺。” 魏吏争之曰:“不可。”公子不听,遂相与坐。公孙鞅因伏卒与车骑以取公子卬。 秦孝公薨,惠王立,以此疑公孙鞅之行,欲加罪焉。公孙鞅以其私属与母归魏, 襄疵不受,曰:“以君之反公子卬也,吾无道知君。”故士自行不可不审也。 郑平於秦王,臣也;其於应侯,交也。欺交反主,为利故也。方其为秦将也, 天下所贵之无不以者,重也。重以得之,轻必失之。去秦将,入赵魏,天下所贱 之无不以也,所可羞无不以也。行方可贱可羞,而无秦将之重,不穷奚待? 赵急求李欬。李言、续经与之俱如卫,抵公孙与。公孙与见而与入。续经因 告卫吏使捕之。续经以仕赵五大夫。人莫与同朝,子孙不可以交友。 公孙竭与阴君之事,而反告之樗里相国,以仕秦五大夫。功非不大也,然而 不得入三都,又况乎无此其功而有行乎! |
| 下一篇:《吕氏春秋》卷二十二 慎行论第二——疑似(原文)
上一篇:《吕氏春秋》卷二十二 慎行论第二——慎行(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