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人生
  您的位置: 首页 >> 伦理道德>> 中国传统道德 >> 道德流失祸之端2
 
 
道德流失祸之端2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08月18日 17:04  
   


      从这段记述中我们不难看出,当时民众弃伯夷、离益而拥戴启的一些端倪。启的行为是三次驾龙上天,私入天界进行偷窃天宝。这种偷窃行为本身就是丧失德性之举,应当被当时社会所不耻。但是,他能乘龙上天的法术本领却掩盖了他失德偷窃的耻辱,他为一己之私而在千仞高原为自己演奏,反而成了他通天本领的炫耀。由此为发端,人类的私心贪欲就开始公然窃取天道的荣耀利己利私。“失德”与“自私”这两种背叛大道的行为,在世人只重眼前利益的心灵中,完全被法术本领所取代,掩盖了背道失德的可耻行为。 

      禹的时代,人们的尊道贵德,从启的行为之中,其实已经昭示着整个社会已经渐行渐远。已经陷入一生二的阴阳漩涡之中旋动不已。脱离仁治社会时期,滑入义治社会的时代从此就开始了,“天下为公”也就蜕变成为了“天下为家”。 

      在古代唯道独尊,天道独尊,蜕变成汉代的“独尊儒术”以后,在“唯儒独尊”长达几千年的洗脑过程中,在人们丢失了修身法宝,就一直都不愿意正视自己民族的根文化。对道德根文化既陌生、也盲目,对于文史中记载的一些史实的真实性也就常常嗤之以鼻,那么对于证道的方法论也就知之甚少。 

      黄帝的法道文化,其实内含“心法”和“法术”两种方法。只有以“心法”修身为帅,“法术”为辅地修身,才是完整的修身方法。从启的行为分析,他只是一位重法术修身而丢心法修身的人,他不是神,而是一个充满私心贪欲的凡人,他以法术窃取天道的荣耀为炫耀。他如果不凭借龙作为乘御的工具,也就根本无法上天偷窃,启是依靠法术招龙乘御上天完成偷窃。据史载,禹的父亲鯀为了完成治水的重任,也曾经上天偷窃过一种名为“息壤”的物品,用于拦截洪水。古希腊的记载中,也有普罗米修斯盗取天火帮助人类生存的故事。中国的鲧盗天帝的息壤为人类治水,被天帝派祝融殛于羽山。普罗米修斯盗天火给人类,被宙斯锁于山上,让鹰啄其肝脏。鲧与普罗米修斯都是为人类牺牲自己。 

      对于天帝和宙斯为什么不让偷窃天宝用于人类,人们一般都难以站在道○的高度去分析其中的根本原因,只知站在人类本身集体利益的小范围内进行甄别,赞美他们为人类牺牲自己的美德,因而也就更加加重人们心灵上本质性的离道失德。夏启的盗《九歌》与《九辩》,因为纯粹是为了一己之利、个人之贪欲;虽然不见人敢于赞美其行为,但是在当时,人们羡慕他的本领那却是不争的事实。这些史载的故事并非全然都是神话,我们分析一下龙的消失,也许能明白其中一二。 

      龙,在古代应当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动物物种。这就像中国人十二生肖(鼠、牛、虎、兔、龙、蛇、马、羊、猴、鸡、狗、猪)的来源一样,都是选取客观存在的动物。而且作为古代氏族的图腾标示,不可能选择子虚乌有构想的图案而确定,其它部落不可能承认虚无缥缈图腾的共识性。中国龙之所以在上古时期相当长的历史阶段都与人类和睦相处而存在,这是因为当时的人类敬畏天道,从不敢杀戮龙这一带有特殊灵性的动物。龙突然从历史中消失,就是因为人们的离道失德。 

      在中国传统道德文化中,龙存在着重要的地位和影响。在距今约10000多年的洪荒年代,先民们就对龙顶礼膜拜。在三皇五帝时代,龙与人共存,和睦相处的信息就广为存在。人文始祖伏羲氏号称“龙师”,前面我们曾引据《竹书纪年》的记载,伏羲氏族系本身就是“龙族”,有长龙氏、潜龙氏、居龙氏、降龙氏、土龙氏、水龙氏、青龙氏、赤龙氏、白龙氏、黑龙氏、黄龙氏等,而且都以龙为本部落的图腾标志,在渊源上各氏族皆自认由龙所“生”,由此而开启龙的“传人”纪元。修之身而进入相应阶段层次者,都不会否认龙的存在性和“龙的传人”的客观性,因为人类的脊柱骨和脊椎间隙组织内分别携带储存着龙纪和鱼纪的信息基因,在内证中能够被启动并且呈现全息图像反应。 

      龙,《说文》:“龙为长麟虫,能幽能明,能细能巨,能短能长。春分登天,秋分潜渊”。龙的这些特点充分反应出:东方的龙,只可能是因为历史上某些特殊原因造成它们的消失,但并不是物种的真正灭亡。“龙”字,最早见于商代甲骨文和金文中,甲骨文中有36个不同写法的“龙”字。甲骨文和金文上的“龙”字都属于象形文字。罗振玉释作“龏”,郭沫若释作“龚”,该字呈双手捧龙之象,具有崇敬龙的含义,明确表明龙的形象与先民对龙的尊敬。《博雅》说,有鳞的叫“蛟龙”;有翼的叫“应龙”;有角的叫“虬龙”;无角的叫“螭龙”。《瑞应记》说,黄龙是神精,是四龙之长。《述异记》说:蛟千年化龙,龙五百年化角龙,千年化应龙。这些记载说明,龙的种类繁多,不一而足;龙的层次有落差,品有高下。所以有人认为龙有“六大区系,九种原龙”,这个认识比较有见地。 

      龙,在尊道贵德、修身治世的历史时期中,由于它能幽能明,隐显自然,通达于天地之间,遨行于宇宙与法界之间,所以它是那个历史时期修身有成者往来于幽明天地之间的坐骑,是人界与法界交通的工具,也是天人交流的信使。迄今,修身界仍然保留着许多与龙进行交流的方法,包括招龙、升龙、降龙、止龙等乘驭的诀窍以及如何辩识天龙与地龙,哪一种是可以供给乘驭的种类,乘驭时身上绝不能携带任何金属等等密传技术方法。黄帝当年“穷道尽真,遂升龙以高跻,与天地乎罔极也”(《抱朴子内篇》),乘龙升天,而只留下衣冠冢。黄帝乘龙上天这段记载,到底是指肉身的升天,还是单指当时人们神运观察到的场性现象?我们现在已经无法考证,但是也不应当轻易否定前一个现象存在的可能性。 

      龙,有天龙与地龙之别。传说中的天龙,具有司水布雨、利益农桑、调节气候的功能,具有镇邪伏魔、保境安民的职责;地龙则具有滋养地灵、孕育人杰的本领,所以古人把龙看作是人类生产、生存的恩赐者、护佑者。当人们因为离道失德,普遍丢失了修身方法,不能直接感格天道以后,人们就以时隐时现的龙为瑞符、吉祥,于是龙成为千古吟诵歌咏、膜拜推崇的主要题材。 

    《九歌》中对龙的赞颂令人景仰,《云中君》的“龙驾兮帝服”,《湘君》的“驾飞龙兮北征”、“石濑兮浅浅,飞龙兮翩翩”,《大司命》的“乘龙兮辚辚”,以及《河伯》的“驾两龙兮骖螭”等等,无不把人们引入龙的世界;唐宋时期的赋中还有“龙赋”,例如白居易的《黑龙饮渭水赋》、王安石的《龙赋》、宋欧阳修的《百子坑赛龙诗》、陆游的《龙挂》等,都着力描写龙的神奇与威武。 

      龙有善龙与恶龙之别,物种并不相同。东方的龙与西方的龙,也不是同一概念。西方传说中的龙(Dragon),是一种类似巨型爬行动物,是一种身有双翅、嘴生獠牙、口中喷火的恶兽。它作为西方神话里财富的守护者与和平破坏者的形象而存在,是邪恶和暴力的标志,也是战争的象征。圣经《启示录》中的龙,是魔鬼撒旦的化身,在英语国家文化里具有“恐怖”和富有“恶性攻击”的涵义。西洋龙无论在历史渊源、文化内涵、精神实质上,都无法与中国龙所具有的悠久、祥瑞、和谐、尊贵和繁荣等因素媲美。中国龙无论从其基本概念、历史渊源,文化效应、民族心理影响方面,都与西洋龙差别甚大,它们是神性与邪性、吉祥与灾殃、和平与暴力、进步与倒退等的本质区别。在对一个社会文化的影响方面,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