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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道德的历史分期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11月02日 15:47  
   


  中国传统道德,一般说来,指的是从先秦到辛亥革命时期,以儒墨道法各家伦理道德传统为内容的伦理思想和道德实践活动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对此,必须把握几个问题:

  第一,中国传统道德所赖以生长的历史时代主要是中国的封建社会,即从秦始皇统一中国到1840年的鸦片战争。在此之前的春秋战国属于奴隶制转变为封建制的社会大变革时期,由于这个时期产生了我国古代的伦理学说,这些学说对以后的封建社会产生了直接的、深远 的影响,所以中国传统道德当从先秦始。鸦片战争之后,我国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但帝国主义的文化侵略始终不能摧毁渊远流长的中国传统道德的堡垒,辛亥革命之前,我国社会占主导地位的道德文化仍然是中国传统道德。所以,中国传统道德当以辛亥革命止。

  第二 ,中国传统道德的基本内容是儒墨道法各家思想的有机融合,但由于中国历史的特殊原因,儒家思想在其中占有重要地位,具有重要的作用 。无论是从影响层面的广度还是从思想渗透的深度上说,儒家道德的魅力是首当其冲的。

  第三,中国传统道德是一个由道德理论和道德实践活动的行为规范构成的有机体系。伦理思想作为反映和概括道德生活实践的理论,是整个体系的灵魂和核心。它是建立道德规范的理论基础,也是人们道德思想和行为的指导依据。

  第四,中国传统道德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社会实践中逐渐凝聚起来的民族精神之所在,它是中华民族思想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一定意义上说,它又是中华民族思想文化传统的核心。上述对于中国传统道德的解说,有助于我们从内涵和外延上把握中国传统道德的基本内容,认识它的历史地位及其作用。

  中国传统道德的重要历史分期大致有三:先秦时期;秦汉隋唐时期 ;宋元明清时期 。先秦时期是中国传统道德孕育形成时期。夏、商、周时期,维持社会生活的道德规范和道德观念相继产生,但还没有形成整的伦理学说体系。直到春秋战国时期,随着一批哲学家和思想家的出现,人们才开始对道德这一社会现象展开广泛的研究和理论上的探讨,从而形成了古代的伦理学说。先秦的伦理学说主有四大流派:儒家、墨家、道家和法家。儒家的创始人是孔子。孔子之后儒家分化为两大支:一支是孟轲学派,一支是荀况学派。儒家伦理学说的基本观点是以仁义道德为人类行为的准则,认为道德生活高于一切。儒家对道德范畴、道德规范、道德的社会作用、善恶评价的标准以及道德修养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探讨 ,为中国古代的伦理学说奠定了基础。墨家的创始人是墨翟。墨翟是从儒家分化出来的反对派。这个学派同样提倡仁义道德,但他们对仁义的解释与儒家不同。此派的基本特点是强调道德生活不能脱离功利,可以说是我国古代最早的功利学派。道家的创始人是老子。老子之后道家分化为两大派:一是以庄周为代表的庄学派,一是以齐国道家为首的黄老学派。道家是儒墨两家的反对派,其中老庄学派虽然也讲道德,但他们反对儒墨两家以仁义为道德的内容,提出了“无为说”,作为道德的原则。庄子又把老子的道德说引向脱离人类社会生活的非伦理主义。黄老学派则与法家合流,容纳了法家的一些思想。法家有前期与后期之分。前期法家分为以商鞅为代表的流派和以齐国的慎到等人为代表的流派。前者是从儒家分化出来的反对派,后者是从道家分化出来的反对派。后期法家的代表是韩非,他综合了前期法家两派的学说,成为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法家伦理学的共同特征是反对儒墨道三家的观点,既不赞成儒家的道德决定论,也不赞成道家的独善其身说。他们不一般地排斥道德规范 ,而是认为法制的社会作用高于仁义教化 。他们提出“废私立公”说作为人类行为的准则。除了上述四大流派之外,这个时期在伦理学上有较大影响的还有战国时代的杨朱和告子。杨朱提倡贵生,告子主张人性无善恶,各自形成了不同的流派。

  秦汉隋唐时期是中国传统道德的抽象发展和大一统 、封建化时期。在先秦时期,中国伦理思想体系的基本要素已形成,但并没有一家能占主导的或统治的地位。秦汉隋唐是中国伦理思想继续发展和大一统、封建化的时期,这一社会发展的必然性与文化选择的能动性相结合的过程又可分为三个小阶段:两汉儒家、魏晋玄学、隋唐佛学。

  儒家伦理之所以能在两汉以后占主导地位,就是因为它最体现中国社会的特质和国情 ,同时其理论本身也发展得最为完备 。秦汉之际,《礼记》成书,由此作为日后中国伦理精神生长的元典和本体的(四书)伦理体系事实上已经形成。《大学》、《中庸》是《礼记》中的两篇,它是先秦儒家伦理思想的提炼和概括。《大学》提出“三纲领八条目”,从“明明德”即复明自己光明的德性出发,经过“亲民”即亲亲仁民的过程,最后止于君仁臣忠、父慈子孝、朋友有信的“至善”境界。这一过程具体展开为八个阶段: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大学之道”是培养统治阶级理想人格的途径,所谓“大学精神”就是“内圣外王”的精神,它体现了中国社会家国一体的原理和儒家伦理政治的本质。《中庸》揭示了儒家伦理“天人合一”的中庸境界与精神模式。

      从此,“极高明而道中庸”成为中国人修身养性的最高境界。《大学》、《中庸》是儒家伦理成熟的标志,然而,它并不就是封建伦理,中国封建伦理的真实形态是董仲舒的“三纲五常”论。儒学的独尊,董仲舒伦理体系的出现,标志着中国伦理精神的封建化和抽象性的统一。“三纲五常”与以孔孟为代表的古典儒家伦理既有内在联系又有原则区别。“三纲”由“五伦”发展而来,它抓住了五伦中最重要的“三伦”,以此作为人伦的根本,应该说,这种提炼突出了中国家国一体的社会结构和君主专制政治体制中最本质的方面。但是,先秦儒家讲的“五伦”关系是一种双向的相对关系,而“三纲”关系则是单向的以人身依附和服从为原则的绝对关系。“五伦”虽然强调宗法等级秩序,有“夫义妇顺”之类歧视妇女的内容,但它是以君臣、父子等的互惠互动和在上者的率先垂范为前提,具有较浓的人情味;而“三纲”则使伦理关系完全服从于封建政治关系,使双向的人伦义务变成片面的等级服从,使得人对人的关系,变成人对理、人对份位、人对纲常的单方面的服从、义务关系。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三纲”是先秦原始儒家伦理思想的异化,其内容包含了封建性与民族性的深刻矛盾。

  董仲舒以后,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儒家伦理成为不可动摇的名教或礼教。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社会大动荡,使得儒家伦理陷入尖锐的冲突之中,道家精神的潜在,使中国伦理精神系统又出现了一种新的形态——玄学伦理。玄学伦理是试图把儒道结合以克服人的精神和伦理生活中的矛盾的一种努力 ,其特点是“托好老庄” ,用道家的“自然”价值观对儒家的“名教”进行评判。但它的片面发展,形成一种苟且偷安、纵欲混世的人生态度。于是中国伦理又出现了新的精神形态——隋唐佛学。隋唐佛学以生死轮回、因果报应的虚幻形式克服了传统伦理中“德”与“得”、道德与命运的内在矛盾,在基本精神取向上又与儒家伦理契合,特别是禅宗的即心即佛,其宗教修行方式与儒家的修身养性理论实有相通之处,因此它又成为向儒家伦理回归的中介环节。

  宋元明清时期是中国传统道德的辩证综合时期。秦汉隋唐时期的社会发展表明 ,单一的儒家纲常伦理 ,或儒与道、儒与佛的简单结合,都不能满足中国封建社会的需要,而这一时期伦理思想的发展又为建立一个整合的伦理体系提供了可能。于是,宋明时期以儒学为核心的理学便应运而生。但这时的儒学,已不是孔孟的古典儒学,也不是董仲舒的官方儒学,而是融合了道玄与佛学的“新儒学”。

  新儒学伦理最重要的学派是程朱理学和陆王心学。程朱理学建立了以“天理”为核心的伦理思想体系。“天理”是以纲常名教为核心的伦理道德本体。“人伦者,天理也”。“理者,五常而已”。人伦五常就是天理 。经过这个转换 ,人间的伦常之理便上升为天道的法则,实现了“天道”与“人道”的统一。这种理论不仅为纲常名教找到了本然的根据,而且也使之具备了神圣性与永恒性,它表面上是以“天道”说“人道”,实际是把“人道”上升到“天道”的高度。在此基础上,程朱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的口号,认为天理人欲,不容并列,其本质的区别是“公”与“私”的对立,“己者,人欲之私也;礼者,天理之公也”。二者对立的实质就是对纲常礼教秩序的维护或破坏。这种伦理思想,一方面提倡整体价值观,在理欲对立中突出人性的尊严及其道德的能动性;另一方面它又与封建政治结合而沦为道德专制主义,成为“以理杀人”的工具。陆王心学的基本范畴也是“理”,其基本宗旨也与程朱理学相同,即维护封建政治秩序的长治久安。二者的区别在于,陆王认为“理”不是外在的客观实体,而是人的“心”或“良知”的先验结构。

      心与理是一个东西,社会伦理规范与主观道德观念都是根源于人心 ,因而提出所谓“良心”概念。认为它不但是道德的根源,而且先验地具有辨别善恶的能力,人的道德修养不需要像朱熹那样格物致知 ,大费手脚 ,而只要自识本心,存心明性。陆王心学的伦理思想受孟子的影响较大。而其思维方式又与禅宗的“即心即佛”一脉相承。陆王的根本目的也是要维护封建的“天理”,但“心”的主体能动性的充分发挥,在理论上又会导致对“理”的反思与理性考察,甚至导致对“理”的怀疑与否定。王阳明的“致良知”说要人们“破心中贼” ,能动地进行封建道德修养,但由于他在理论上强调发挥主体的能动性,倡导怀疑精神,结果适得其反,在客观上造成了对封建道德的离心力,最终导致了宋明理学的自我否定。所以当戴震大破理学体系,揭露其“以理杀人”的实质后,宋明理学便失去了存在的合理性,中国传统伦理也必然要为近现代伦理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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