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人生
  您的位置: 首页 >> 伦理道德>> 中国传统道德 >> 被理想化了的道德传统
 
 
被理想化了的道德传统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11月02日 15:36  
   


      中国人向来喜欢以文明古国自豪,也喜欢以礼义之邦自诩,似乎中国是世界上最文明、最道德的国家。直到今天,一些学者之所以依然坚信,道德中国的重建便在于恢复中国的传统道德,就因为传统道德是以儒家学说为核心的;而儒家学说用时髦的话说就是充满了“人文主义”和“人道主义”精神,所以极具现代意识。既然中国的传统道德渊源于儒家学说,那么,复兴儒学,让儒学重新成为中国人所普遍接受的意识形态,中国也就可以从道德失范的状态中走出来,而重新成为一个文明道德的国家了。

      果真能够如此吗?这便是我们必须首先考察的问题。

      一说到中国的传统道德,“忠”、“孝”、“节”、“义”这四个字便会浮现在我们的眼前。因为近千年来,这四个字被认为是道德的终极标准,以至于先秦时代的孝、弟、忠、信反而只有对中国传统文化有所了解的人才知道。有明一代,儒学的道德规范被推到了极致,因而当时所出的忠臣、义士、孝子、节妇、烈女也就特别多。用不着检阅别的书籍,只要翻阅一下《明史》,我们便会发现忠、孝、节、义具有什么性质,它对维护传统社会又有何种作用,而人因此变成了什么。

      明朝是中国历史上最黑暗、也最荒唐的一个朝代。当时的帝王们好象混蛋大比赛一样,一个比一个混蛋。然而,就是在这个朝代,所出的忠臣特别多,下场也特别悲惨。许多人为了要成为忠臣而干涉皇帝的“家务事”以至于被杀头,被杖毙,其被诛连者更不下数万人。并且,由于皇帝们的混蛋而宠幸太监,太监们的弄权则又必然引起忠臣们的不满、乃至反对;而由此所遭致的是对忠臣们的迫害,其冤死者亦不下数万人。尤其可悲的是,这些冤死的忠臣不但不知悔悟,反而还在临死前向皇帝上表以表示“谢恩”。

      正是一个“忠”字使士大夫们忘记了“士志于道”、“从道不从君”的古训,也忘记了“社稷之臣”与“事君之臣”的区分,而只知道“君要臣死,不得不死”的教条,并以死来表达自己的忠心,从而赢得“忠臣”的美名。为此,他们不但不顾父母妻儿的悲惨下场,甚至也不顾势必还要殃及亲戚朋友、子弟门生,让他们也把命搭上。这种做法究竟是道德还是不道德,难道我们不应该加以反思并重新评定吗?

      儿女之孝敬父母,媳妇之孝敬公婆,本来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然而,在明朝所出现的种种特殊现象,诸如割股疗疾、刺血治病等等,则不但治不了病,反而会使自己致残、送命。这固然与传说中的“二十四孝”的影响有关,但确也不能不是当局鼓励所致。这类行为诚然无所谓道德不道德,但其荒唐确是显而易见的。之所以要这样,自然是为了博得“孝子”的美名。即使是父亲犯法而由子女代为服刑,也未必就是真正合孚道德,至于“子为父隐”则更是以亲情凌践公正。所以,孝作为一种道德规范,如果被推到了极端,就会失去其道德的真谛。

      由于孝道除了生养死葬以外,还必须“无违”,因而子女的命运便完全操之于父母手中,子女的任何事情,都完全由父母决定。别的且不说,仅仅在婚姻大事上就造成了多少人间悲剧。而且由于子女在父母面前没有独立的人格,以至于在任何情况下,都可能受到父母的责罚。最典型的事例便是,梁朝大司马王僧辩的母亲的作为。她是一位极严厉的老太太,尽管其子已四十余岁,又是统率三千人的大将军,而她少不如意,即棰挞之。即使如此,其子亦“不敢疾怨”,仍得颜色婉愉,“起敬起孝”。{1}在这样的孝道面前,哪里还有什么人格?哪里还有什么人的尊严呢?

      所谓节,本应包括男子的气节和女子的贞节,但到后来则专指女子的贞节了。按照所谓“失节事大,饿死事小”的混账话,守节便成了女子一种极大的悲剧。如果丈夫死后尚有子女,妇人不再嫁也还勉强说得过去。但是,许多妇人不过十几二十岁,又无子女,却不得不终身守节,在孤苦伶仃中度过一生。更荒唐的则是,许多少女尚未成婚,但由于未婚夫死了,也不得不终身守节,而完全牺牲了人生的乐趣。此外,为了赢得“烈女”的美名,还有许多女子殉葬、毁容、自残,以表示自己的坚贞。凡此种种,无不表明,节不但不是一种道德行为,反而倒是最不人道、最为狠毒的行为规范。

      义的涵义十分含糊,内容又极其庞杂。所谓“为朋友不惜两肋插刀”,或许是一般人对义的最生动、最准确的形容。义有忠义、恩义、侠义等区别,但义的终极必须都是为了“哥们义气”而不惜牺牲个人的生命。

      所谓忠义,是指忠于“哥们义气”。最典型的便是关羽的挂印辞曹,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秉烛待旦,古城相会这一组故事。因为它所表现的便是为了义气而完全不要个人利益,不怕任何风险,从而体现了哥们的忠诚。

      恩义则是指为了报恩而不惜自我牺牲。这种牺牲包括受谴责,被惩罚,乃至送命。关羽在华容道上之暗放曹操,便是恩义的一种表现。至于类似《聊斋》里的田七郎那样的恩义之士,在中国历史上则更多。他们都是为了一个“义”字,而断送了大好年华乃至性命。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便是侠义的表现。由于仅仅是“路见不平”,而并不知道事情的真相,便“拔刀相助”,侠则侠矣,但却也干下了许多蠢事,李逵大闹忠义堂便是一例。

      义的观念,在中国民间,尤其是在下层社会被抬得很高。其所以如此,一方面,固然是因为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需要有人出于义气而帮助他们。另一方面,义则可以形成一种强大的内聚力,使一些民间社团乃至黑社会组织得以保持其内部的团结。正因为关羽是义的典范,所以,他一直受到中国民众的顶礼膜拜;而一些黑社会组织和民间社团甚至把他作为他们的守护神来对待。他在下层社会的地位之高,竟然超过了孔子,因为他一直被尊为“武圣”、“武帝”。

      然而,义作为一种道德规范,它在中国民间所起的作用,它对中国社会的影响,通常是导致社会动乱的一个因子。因为一切边缘化的社会群体,一切黑社会帮派,无一不是靠一个“义”字结合起来的。退一步说,一些年轻人之走上犯罪的道路,也往往是为了一个“义”字才被歹徒引诱而上钩的。

      不能不承认,我们对忠、孝、节、义这几个道德范畴既缺乏深入细致的分析,也没有做比较充分的论证。即使如此,我们也可以断言,近千年来,中国人的基本道德价值和道德规范,如果用今天的眼光看,我们的确很难把它们视为道德。其所以如此,就在于它们把人变成了一种符号,一种工具,从而不仅戕杀了人的个性,也摧残了人性,以至于令我们很难相信,那些“忠臣”、“孝子”、“义士”、“节妇”、“烈女”还是一个感性的存在物,还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在一个“人是目的”的社会里,这种符合化、工具化的人,无疑是对人的尊严的亵渎,是人道主义的反动。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