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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行为道德一条原则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04月07日 10:54  
   


      在道德教育实践活动中,怎样评价人的行为的善恶?墨子提出“合其志功而观”的评价方法。这里所谓的“志”,是指行为动机,“功”是指行为的功效。“合其志功而观”,即是把一个人的动机与效果结合起来考察,强调动机与效果的统一。他指出。如果有两种行为,“其功皆未至”,尚无功效可鉴时,应以判断“意”即主观动机的是非为准。但墨于认为,对于行为的功效也不可忽视,一种良好的道德行为,有益的功效应多多益善。同样,看一个人是否有仁义,不是看他是否懂得“仁”的概念,而更重要的是看他是否有“仁”的行动,对善恶行为能够取舍。他说:“今天下之君子之名仁也,虽禹汤无以易之,兼仁与不仁,而使天下之君子取焉,不能知也。故我曰:天下之君子,不知仁者,非以其名也,亦也其取也。”

      墨子强调志功合一,主张把动机与效果统一起来,作为评价的行为道德是非的一条原则,具有鲜明的合理性,为我国的道德教育形成重视言行一致,学以致用的优良传统,起了十分积极的理论先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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