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本能的最重要方面已作了假设,现在所要做的便是将其表达清楚。这一假设具有生物学本质,并使用了目的或适宜概念,这意味着:神经系统是具有这种功能的器官,它可以去除刺激,或者将刺激降到最低的可能水准。
如果可以,它会使自身保持在不受刺激的条件之中。我们现在不必找出这些观念的非限定性的例外,而是赋予神经系统这样的任务--用通常的术语--控制刺激。这样,我们就会发现,本能的引入使得生理反射的简单模式变得极为复杂起来。
外部刺激只需神经系统避开就行,这是藉助肌肉运动实现的,而作为一种适宜的运动,它变成了一种遗传素质。然而,源于有机体内部的本能刺激却不能用这种机制对待,它们对神经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得它不得不采取一些联合性活动,藉助这些活动使外部世界产生变化,以满足内在刺激的要求。
这些活动使神经系统恢复了它躲避刺激的理想意图,因为对神经系统而言,外部刺激的流入是源源不断和无法避免的。
也许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本能和非外部刺激才是使神经系统得以发展的真正动机力量,神经系统的非极限能力使得它发展到了目前如此高的水准,实质上没有任何力量可阻止我们做出这样的假定,本能本身,或至少部分地是外部刺激促动的,这是在种系发展的过程中给生物体带来的诱发变异。
如果我们能发现即使是发展到最高水准的心理器官的活动,也服从于快乐原则,譬如,在愉快不愉快的向度上受情感的自动调节,那我们就不能拒绝作更进一步的假设。这些情感反映了控制刺激过程的方式,也就是说,不愉快的情感会与刺激的增加相联系,而愉快的情感则与刺激的减少相联系。
如果从生物学的观点来思考心理生活,那我们就会将本能当成介于心理与躯体之间的概念,当成刺激的心理表征,这些刺激源于有机体内部并触及心理,当成心理活动的需要量,这是身心相互联结的结果。
本能的目的在任何条件下都是为了满足,而满足的获得仅能在本能条件下将刺激状态移开。不过,尽管每一种本能的终极目的保持不变,但却可以通过不同的管道达到目的。
我们可能会发现本能具有多种相近的、居间的目的,它们之间相互结合或相互交换。经验还使我们可以说,本能的目的是受到抑制的,这一过程表现为在本能满足获得后,本能便被抑制或被转移。我们可以假设,即使这样的过程也渗透着部分满足。
本能的对象指本能所指的事物或本能为实现其目的所借助的事物,它们具有最大的可变性,与本能没有根本的联系,只是在使本能满足具有可能性时才与本能联系起来。本能对象未必是新异的,它也许是主体自身的一部分。
在本能存在的整个过程中,对象可能会出现多次的变化,本能的移置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经常出现在本能发展的最早期,通过对分离的坚决反对,使本能的运动停顿下来。
本能的根源指的是身体过程,它产生于某一器官或身体的某一部分,其刺激以心理生活的本能表征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