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父亲的一旦知道了那孩子如《圣经》所说,是他的"种子"时,他对孩子的感情就会增加。这主要有两个因素在起作用:父权之心和死后继续存在的欲望。他认为,后代的成功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他的成功,他们的生命就是他的生命的继续。
人类的事业不会因他们的死亡而告终,而是通过他们后裔的奋斗继续发展。
在母系社会中,家庭事业由女人掌管,但由于女人不能打仗,所以家庭事业不及男人掌管有用。因此,父权的发现使人类社会更有竞争性,更有能量,更有生气和掠夺性。此外,还有一个注重妻子道德的原因,嫉妒中那种纯粹本能的成分,并不像大多数现代人所想像的那样强大。
在父权社会中,嫉妒最强有力的表现就是担心后代的合法性。一个人厌恶他的妻子,爱着他的情妇,虽然他发现另一个人也在爱着他的情妇,他的嫉妒远不如当他发现妻子有外遇时那样强烈。
一个合法的孩子是一个自我的延续,他对这孩子的感情是一种自我主义的表现。如果这孩子是非法的,这个父亲就遭到了愚弄,而在那和他没有生理关系的孩子身上滥用他的爱子之心。
父权的发现导致了女人的隶属地位,这是保证女人道德的唯一手段--这种隶属起初是生理上的,后来则是精神上的,在维多利亚时代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
由于女人的这种隶属地位,在大多数文明社会,夫妻之间都没有真正的感情,夫妻之间的关系一方面是主从关系,一方面是责任关系。
男人的一切重要思想和意志只能为他一个人所有,女人被认为由男人利用着,以至对任何事情都很冷淡。
从柏拉图的对话中,我们可以得到一种印象,就是他和他的朋友,都把男人视为真正爱情的唯一对象。男人感兴趣的事情,即使那些高贵的雅典妇人也是完全茫然的。在中国,这种情况极为普遍,到现在还是如此。在波斯,就是在波斯诗歌伟大的时代,也有这种情形。男女之间的爱情被确定孩子合法性的欲望破坏了。不仅爱情,就是女人对于文化所能做出的一切贡献,也因同样的原因而受到阻碍。
当人们看待后代的方式改变时,经济制度也随之改变。
在母系社会里,一个人所继承的是他的舅舅。在父系社会里,一个人所继承的则是他的父亲。父系社会,父子之间的关系,比母系社会中所存在的男性之间的任何关系都要密切。
我们认为应属于父亲的功能,在母系社会里是由父亲和舅舅所分担的,即感情和抚养来自你父亲,权力和财产来自舅舅。男人只有当父权制度建立之后,才开始要求他们的新娘是处女。
在母权制度下,青年女子和青年男子一样放荡,但让女人相信婚姻以外的一切性行为都是罪恶的,成为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情时,人们就不能容忍了。
做父亲的一旦发现了他们存在的事实,便开始行使他们的权力。文明史主要是一部父权逐渐减弱的纪录。在大多数文明国家,早在有历史记载以前,父权就已经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时至今日,在中国和日本仍存在着祖先崇拜,这种崇拜是古代文化的普遍特点。父亲对于他的孩子具有绝对权威,有时竟拥有生杀之权。
在文明世界,做女儿的,没有父亲的允许是不能结婚的。她们嫁谁,是由父亲决定的。女人在她的一生中从未有过独立生存的阶段,开始隶属于父亲,之后隶属于丈夫。
在许多国家男孩也一样,一个老年妇女在家庭中也具有专制的权力,她的儿子及儿媳都和她生活在一起,她的儿媳是完全屈服于她的。
在中国,直到现在我们也能听到,年轻的媳妇不堪婆婆的虐待而自杀的事情。其实,中国所存在的这些现象,在欧洲和亚洲各个文明国家都存在。
当基督说,他来是为了使儿子反对父亲,儿媳反对婆婆时,他所指的正是我们在远东看到的那种家庭。父亲起初通过他强大的力量所得到的这种权力,又由于宗教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大多数宗教都相信上帝是站在国家一边的。祖先崇拜或类似的行为,在各地都很盛行。
基督教的宗教思想充满着父亲的威严。社会上那种君主和贵族组织,以及继承制度,在任何地方都是以父权为核心的。古代的经济目的是维护这一制度的。在《创世纪》中,我们可以看到,人们是多么希望有众多的子孙,当他们得到了众多的子孙之后,那情形对他们是何等的有益。
随着文明的进步,经济情况发生了变化。罗马昌盛之后,那些贵族就不再有大规模的家庭了。罗马强大之后的数世纪里,尽管有道德家的劝告,原有的贵族仍在不断地减少,那些劝告就像现在一样无效。离婚成了一件既容易又普遍的事情,上层社会的妇女,得到了和男人几乎平等的地位,父权越来越弱。但这仅限于上层社会,对于那些贫穷而且不能从中受益的人来说却是一点未变。
古代文明和我们今天的文明不同,它仅限于少数人,因而多灾多难,这是古代文明的危险所在,古代文明虽然能够存在,但最终还是被下层社会迷信的动乱所战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