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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地位2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09月15日 12:48  
   


荣誉也有间接价值。如果他人对我们的想法,对我们产生影响,且他人的行为举止对我们的行为起着决定性作用,那么,这就需要我们与他们一起生活、从事各种活动时,他人的看法才会对我们产生影响。但在文明的国度里,保障我们生命财产安全的却是社会,我们的一切行为都需要别人的帮助,而别人,在和我们交往前必须信任我们。别人的看法,对我们来说是很重要的,尽管这种看法没有直接的现实意义。西塞力也持有这种观点,他说,"我完全赞成克里希波斯和第欧根尼说过的话,如果声德美名果真一无是处,声德美名就不值得我们去追求了。" 

人们在国家中必须履行的责任越重大紧要,他所担任的公职就越高越有权势,人们对于适合自己职位的道德、理智的品行所持的看法越强烈。地位越高,就享有更多的荣誉。这在他的官位和他人对他的态度上都能表现出来。 

通常来说,一个人的官位就包含了他应享受到的某一特殊程度的荣誉,但这种态度会因为大众对这一官位的重要性的认识程度而受到影响。我们可以看到,担任有特别职务的人比普通公民享有更多的荣誉,普通公民的荣誉就在于不断地清除耻辱。 

公务的荣誉还要求担任公职的人,必须忠于职守,使自己的同事和下属恰到好处地完成自己承担的义务,抵制一切妨碍公务或公务人员的行为。例如,他绝不能对任何玩忽职守的行为掉以轻心,或对没有给公众带来福利的公务置之不理。他必须给这些危害行为以法律的惩罚,以证明这种行径在本性上是不能谅解的。 

那些能为国家效力的人,如医生、律师、教师、军人,及其他在某些学科里学有所成,或向公众宣布有资格从事某种专业技术的人,他们的荣誉也属于公务的荣誉。从严格意义上说,"军人"这个词其实就是对这种人的看法,他们决心去捍卫自己的国家,他们具备一些必需的品质,这种品质--特别是勇气促使他们去这样做。一个人的勇敢和力量,完全可以誓死捍卫自己的国家,他们发誓在任何情况下也不抛弃自己所忠于的战旗。 

提到"两性的荣誉",和它所依赖的原则,我们有必要更加注意,并作出更为详尽的分析。其实,所有的荣誉都是建立在功利主义基础上的。这个问题可以分为两个自然部分--女人的荣誉和男人的荣誉。无论在哪一方面都会产生不言自明的群体精神,其中以女人的荣誉为重,因为在女人生活中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她和男人的交往。

女人的荣誉,在少女阶段是人们对她的纯洁的一般看法,而在为人妻后则是人们对她的忠诚的一般看法,这是因为妇女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得依靠男人,而男人,只在一个方面依赖女人。所以就需要有一种安排,使男女双方相互依赖--男人要对女人的所有需要和由于男女结合而产生的子女负责,这一安排是以女性的利益为基础的。为了贯彻这一安排,妇女们还联合起来对付她们的共同敌人--男人。 

为了对男人进行围攻、和平共处、征服男人、占有男人并分享其美好的东西,妇女们的荣誉都迫使自己遵守这一规则:除了婚姻,决不将自己给任何男人。这一措施完全是为了女性的利益。  

无论什么地方,妇女们都在极力维护她们的集体精神。如果一位少女违背了这条规则,她就背叛了整个女性。其他女性就会厌恶她,攻击她。以她为"女流"的仇敌。如果除某一女人外所有的妇女都这么做,幸福就会全部崩溃。她就要为此含垢忍辱,失去她的荣誉,再也不会和其他任何女人来往,人们也会像躲避瘟疫一样回避她。对女人来说,谁敢扯断婚姻的纽带,她就会失去男人们妥协投降的那些条件;而这种举止会吓坏其他男人,使他们不敢再作同样的妥协,这就会危害她那些姊妹们的利益。 

这种欺骗、粗鄙的破坏誓约的行为是应受惩罚的罪行,不仅应剥夺她个人的荣誉,还要剥夺她市民的荣誉。我们之所以看中妻子而不看重少女的耻辱,原因就在于这里。对少女来说,结婚可以为她恢复荣誉,而妻子一旦破坏了誓约,荣誉的损失就无法弥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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