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群体精神"被认为是女性荣誉的基础,这不仅是有益的,也是必需的。它对妇女利益的重要性将会被人们认识到。但除了具有相对的价值外它别无所长,它存在于其他生存目的范围之外,而且所赋予的价值超过了生命本身。
贞女们被迫的越轨行为不值得称道,这种行为很容易酿成可悲的滑稽戏,并引起可怕的感情突变。女性荣誉的全部规则,并不能禁止人们对埃格蒙特的克拉拉表示同情。女性荣誉的这个原则,走到极端就是舍本求末。这种夸张的比喻暗示,两性荣誉的价值不是绝对的,它只有相对的价值。当然从托马西乌斯时代到家教改革时代,不论在哪个时期和哪个国家里,看到法律是允许和承认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这是不损害女性的荣誉。在生活中,有很多因素使婚外恋不能发生,尤其是在天主教国家。从道德来讲,完全无需各种礼仪的考虑,宁愿缔结门庭悬殊的婚姻。完全可以无视外部的礼节,这是对妇女和牧师们的退让,妇女和牧师总是人们避之惟恐不及的。在一个国家里,除王子及一些可怜至极的人外,每个男人都可以娶他所喜欢的女人为妻。王子属于他的国家,他的婚姻只是出于国家的考虑,即为了国家的美好与富强。他仍然是人,作为人,他宁愿服从自己的情感。
事实上女性荣誉的原则毫无缘由,这已由许多残忍的牺牲得以证明,如杀死自己的孩子和母亲的自杀。一位未婚的少女要是违背了这一准则,就会触犯所有的女性,是一种不忠的行为;但这种忠诚仅是一种默契,不是堂而皇之的誓约。在很多情况下,使她自己的前途受到最直接损害的,不是她的过错,而是她的愚昧。
女人的"群体精神"已使男人在婚姻关系中放弃了自己的权益,而对他的征服者来说,却大有利益,所以,这种"集体精神"就需要他细心地维护婚姻中的条款,使协议自身在执行过程中不因为丝毫的松懈而失去效力。
男人们就算放弃了一切,他所独自享有的东西,还为他所有。一个妻子,丈夫与她离异,她会对婚姻纽带的断裂深恶痛绝,而丈夫,离婚却是他的荣耀。如果他宽容冒犯他的人,他的同伴就会羞辱他,但这种羞辱,还远不如失去荣誉的女人的耻辱令人难堪;这个污点并非污秽不堪,因为和他生活中的其他关系及其他重要事务相比,毕竟是次要的。
这类荣誉以各种形式存在着。其原则贯穿于所有民族和任何时代,虽然女性荣誉的原则在不同的时代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还有另外一种荣誉,与我们所讨论过的荣誉全然不同,希腊人和罗马人毫无所知,甚至中国人、印度人和伊斯兰教徒也浑然不觉。
这种荣誉不在于他人对我们的价值评判,与他人内心的看法也没有关系,也不必在意是否了解他们所持意见的理由;关键就是他们是否表达了他们的意见。由于我们的行为,别人可能还会拥有恶劣的看法,或鄙视我们。只要没有人表现出他们的看法,我们的荣誉就不会受到玷污。如果我们的行为和品质能从其他人口中获得的荣耀,除了表示敬意别无选择。一旦有人公然贬斥我们,无论他多么恶毒愚蠢,我们的荣誉都会受到损害。除非我们能努力恢复我们的荣誉,否则就会永远付诸东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