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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骑士情结1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09月15日 09:44  
   


骑士的荣誉不在于别人想什么,而在于别人说什么,其道理可以这样证明:如有必要,则通过道歉收回其侮辱,之后便会缄默不语,仿佛他们从来没有侮辱他人。至于是否要矫正恶语中伤背后的看法,和人们为什么要公然凌辱,那完全无关;只要收回所说过的话语,就可以一切释然化解。  

实际上,这类行为的目的并非求取,而是强逼他人的敬意。 

这类荣誉并不依赖人们所为,而是依赖他们所遭遇的坎坷。这种荣誉与其他的荣誉都不一样,它不以自己的言行为根本,而在于他人的所言所行。即在于那些成天无事生非、说长道短的人,如果有人刻薄非难,这种荣誉顷刻之间就会成为人海的泥牛,除非受到人身攻击的人,靠了不懈努力,冒着失去生命、健康、自由、财富和心灵平静的危险,力挽狂澜,重新恢复自己的荣誉。就算某人的行为完全公正高尚,灵魂纯净如水,理智健全发达,一旦有人以侮辱他为荣,他的荣誉就会顷刻之间成为镜中花水中月。即使那个人是一个流氓,根本没有诋毁他的荣誉,或是冥顽不灵的暴徒、白痴、赌徒或负债者。一般来说,喜欢侮辱他人的人就正是这种人。 

这些人有理由对荣誉的原则感恩戴德,是因为这一原则把他们与那些在其他方面高过他们的人扯平了。如果有人乐于羞辱自己的荣誉,比如攻击他人品质如何恶劣,人们就会把这当作是有充分根据的评价。如果不立刻予以痛击,那么这一裁决就会永远被人们看作是公正合理的。被辱者就会像是散播恶言的人所侮辱的那样。即使侮辱他人的人是世界上最卑鄙的无耻之徒,那些体面人也将和他一刀两断,就像对待麻风病患者一样,无论他在哪里出现,人们都不愿与他交往。  

明智的诉讼,可以追溯到这样一个事实:在中世纪,一直到15世纪,在所有刑事诉讼中,不是起诉人必须证明被告有罪,而是被告必须证明自己的清白无辜。并且被告可以通过发誓来证明他无罪。如果他不能找到帮助他的人,或起诉者反对他的支持者,就必须诉诸神的审判,这时,一般就要以决斗来见真假。因为被告蒙受了耻辱,他必须得洗刷自己的耻辱。耻辱的概念和盛行不衰的体面人的整个制度就源于此。这也解释了那些体面人为何一旦受骗,就要怒火中烧的原因。他们认为,这样的责备必须要用血来雪耻。尽管谎言无处不有,这种事情却很少发生。  

一般来说,因为别人的谎言而威胁要杀死他的人,自己决不会说谎。中世纪刑事审判还容许更简单的形式,要答复起诉者的指控,被告只要说:这是撒谎。就只能靠上帝来裁决了。所以骑士荣誉的习惯是,只要有人说谎,结果就是诉诸于武力。还有比侮辱更恶劣的,只要有人一想到极恶--人们就会给他一记耳光,一顿猛打。这实在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它完全支配了所有的荣誉,其他的侮辱可以通过流血事件来雪耻,而这只能靠致命的一击来恢复荣誉。  

这种荣誉和从天性而来的德行毫无关系,与他的道德品性是否能变得高尚或卑下是没有关系的,与这些学究式的问题也没有关系。如果你的荣誉受到玷污,或显得岌岌可危,你就只能采取决斗的方法补救,你的荣誉才会得到恢复。如果挑衅者并不属于上流社会,他并不承认骑士荣誉这类习俗,那么,对这种人身攻击,可以靠拳头来决胜负,或仅仅用语言争吵较量就行了。如果你手中有武器,你可以把对手击倒在地,这就恢复了你的荣誉。  

如果你不愿采取这种形式,担心产生令人不快的结局,或不在乎挑衅者是否会受到骑士荣誉立法的制裁,那么,"以牙还牙"也是一种维护荣誉的办法,即以更为强烈的粗野来回报粗野。如果口头的侮辱达不到目的,就可以用拳头狠打,直至你的荣誉完全得到恢复;如有人打你一耳光,你可以用棍棒来回报,被人棍打则可以用鞭抽来回敬,甚至可以用刀剑来杀你的对手。如果这些都徒劳,你决不能因为害怕流血而逡巡不前。  

受人侮辱意味着体面扫地,抛弃了侮辱便有了荣誉。如我的对手有真理、公正和理性支持他,我就要侮辱他,让他失去公正,体面扫地,而使我得到公正和荣誉;直到他靠着枪弹与棍棒击打我而重新得到这一切。所以,就荣誉而论,粗野便取代了一切,并胜过了一切。强权便是真理。  

如果在讨论或交谈之中,有人比我们有更渊博的学识,更热爱真理,判断力更明快,理解更深刻,使得我们相形见绌,我们就要立刻贬低他的优势之处,我们才会成为优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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